大律师网 2025-11-19
扣押所办案件之外众多企业的财物、冻结银行账号,是天水市司法机关要把办案范围扩大并坚持推动下去的重要原因之一
天水把实际发生的业务硬说成没有业务,并牵连越来越多的企业,强行办错误的“虚开发票案,除了当地当权者把财政弄空虚,使财政人员(包括原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长)两次被抓起来追究责任,要向企业重复收税弥补财政的亏损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承办案件的清水县公安局在刚开始办理“泰某某经销部”一个企业的案子时,就扣押所办案件之外其他众多企业的财物、冻结银行账号,后来查明被怀疑的股东收到的钱,是真实支出的,并非回流到公司时,就强行把所有公司的所有业务所开的发票,都叫没真实业务,扩大范围,强行办成刑事犯罪案件。
清水公安局于2025年5月25日立“泰开源经销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案,并于当天在天水市麦积区在财务经办人李树军住所对其拘留的同时,收走了各稅务分局刚退回的财务人员李树军办理财务税务业务的(他自己名下和别人名下的)当地20几家企业的所有财务资料,及各个公司因税务集中检查报资料盖公章而还放在该处的公章、营业执照、网银U盾等物品以及李某个人的身份证、个人银行卡、手机、加油卡等,还冻结了公司的账号,未经天水市麦积区公安机关配合。然后于当月30日又跑到兰州当事人李树军家里将当地刚核查完退回放在家里的10多个兰州企业的财务资料和营业执照及印章全部拿走(部分印章因两地同时税收检查来去不便一起放在天水被提前扣留),查封了部分企业的银行账号,也没有经兰州市公安机关配合。
被扣押财务资料、印章和冻结银行帐户的企业中,就有天水市秦州区财务局为农业项目付款,而由中标的李树军的一个企业(德某信第四分公司)给财政局开了票的项目(实际施工人张某宁):财政局的资金不需要交税款,它绝对不会用企业开来的发票充抵不实际支出的成本而少交税的;而且真实的业务款也是实际付到了企业,两个行政机关不会也不可能为取得“虚开”的发票而做这些事。但清水公安局依旧冻结了企业的帐户,把包括这种情况在内的企业所有的发票都统计起来作为“虚开”的发票办案;也导致施工款无法付给施工人,民工不断上访。另如修天秀桥辅助便桥的项目,那是央企外包李树军负责财务工作的一个企业(天水福某建筑劳务公司)的项目(实际施工人安某聪),工程早已完成,因公安查封企业帐户,而不能付款。还有其他在税务局叫他签字时,根本就没有认可他是发包方(天水某泰建筑公司)的人,表示他就是开发票的企业(天水福某建筑劳务公司)的人(如裴某龙),因而并没有在税务局和公安局你好的笔录上签字,但税务局仍然给发包方企业作出让重新缴税的补税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而再给施工人重新扣了税款。公安局扣留财务资料、印章、银行转帐U盾的企业,更有一些是还没有开展业务,连一份发票都没有开过的,完全跟发票都无关的企业。如:甘肃福某某居民服务中心、甘肃黑某葛商贸有限公司,甘肃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都没有开过发票,不可能与是否需开发票有关,但企业的印章、银行转账凭证仍被扣押。此外,清水公安局从兰州李树军家里搜走扣押财务资料、印章、银行转账U盾的十几个兰州企业,更是经兰州税务机关核查过,据说兰州市公安局经侦人员也是介入参与检查的,项目真实不涉及犯罪的企业。天水的税务局和公安局没有资格,也没有实际核查过这些外地企业的业务情况,但清水县公安局在其就一个企业的案子刚立案不久没有查到任何依据的情况下隔空执法跑到兰州市不经当地公安的配合非法扣留过这些企业的财务资料一年时间,最后全部退还,没有找出一份可以证明“业务不真实”的资料保存在案卷中,但依旧用他们虚妄的断言当做都“没真实业务”,到现在扣留者这些企业的印章、银行转账凭证,不解冻这些企业的被冻结的账号。天水税务局还把他们用虚妄判断写出来的结论及断章取义做的个别片面性的笔录发给外地税务局,但外地的税务机关客观的核查了实际情况与相对方的实物,并没有跟着天水税务稽察局这个连企业财务资料都没看过(前面的税务检查是下面的各个辖区分局的人检查的)却通过加上几个不正常的“无真实业务”字眼就统计所有发票数量作为“虚开”,无视客观实际臆想着编写移送案件的做法办。当然,全国建筑行业所有业务的都是类似的由农民工包干挂靠完成,发票也是以同样的方式去完税。只有天水市硬要编成虚开发票。而天水的司法机关仍然扣留着这些企业的东西,不让企业正常运行经营,无视企业的合法权益。遮掩已经形成的非法行为,成为不顾一切把被扣押财物有关联的企业和人都纳入刑事案件犯罪办案范围并坚持推动下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