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个人独资企业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个人独资企业破产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 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这通常表现为个人独资企业对已到履行期限的债务无法偿还,同时其全部财产的价值也无法满足所有债权人的债权。
2. 企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即尽管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可能显示其资产大于负债,但因资产难以变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原因,实际上已经无法正常进行债务清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权人在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中享有哪些权利?
在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过程中,债权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债权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2. 知情权:债权人有权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债务清偿计划等信息,以便判断其偿债能力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 参与分配权:在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或执行程序中,债权人有权参与企业财产的分配,按照法定顺序和比例受偿。具体受偿顺序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4. 申请执行权:如果个人独资企业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确定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 同法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3.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4.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当个人独资企业出现以上所述的丧失清偿能力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时,债权人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其主张。在破产程序中,法院将按照法定程序公平、公正地处理债务清偿问题,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别担心!大律师网为您提供专业律师咨询服务,快速解决您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