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司法实践,报警后的处理流程分为六个核心环节:
1、现场处置与证据固定:
警方接警后需在5分钟内出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制止暴力行为,隔离冲突双方,保护现场痕迹(如血迹、打斗痕迹)及物证(如凶器、衣物)。
同时,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现场情况,并询问目击证人,固定证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2、伤情鉴定与案件定性:
警方需在24小时内安排伤者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根据2026年《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情分为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五类。
伤情未达轻微伤标准(如皮肤擦伤面积不足5cm2、皮下淤血直径不足2cm),案件定性为治安案件;若达到轻伤及以上,则转为刑事案件,启动刑事侦查程序。
3、调查取证与笔录制作:
警方需在48小时内完成对双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重点核实冲突起因、经过、手段及损害后果。
同时,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录像、通讯记录(如短信、通话记录)等电子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4、治安处罚与调解:
对于未达轻微伤的治安案件,警方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加害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如初次违法、主动赔偿),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双方同意调解,警方可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后不予处罚;若调解失败或加害人拒不履行协议,警方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5、刑事立案与强制措施:
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警方需在24小时内立案侦查,并对加害人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民事赔偿与司法救济:
受害者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
加害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者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主张侵权责任。
即使伤情未达轻微伤标准,受害者仍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
1、要求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加害人仍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或拘留等处罚。
警方需结合加害手段(如使用工具、针对特定部位)、主观恶性(如预谋、报复)及社会影响(如公共场所施暴)综合裁量处罚力度。
2、主张民事赔偿:
受害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要求加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赔偿范围需以实际损失为限,如医疗费需提供病历、发票,误工费需提供收入证明及误工时间证明。
3、申请司法确认: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可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加害人拒不履行,受害者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避免二次诉讼。
派出所未对加害人采取拘留措施,受害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监督执法: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受害者可在知道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原决定并重新作出处罚。
复议机关需在6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2、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结果不满意,受害者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直接在知道原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将审查警方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若认定程序违法或证据不足,可判决撤销或变更处罚决定。
3、投诉举报与监督:
受害者可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检察院或纪检监察机关投诉,要求对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督察机构需在10日内反馈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