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将校园霸凌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十四至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一次严重欺凌,或一年内两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执行行政拘留。十六至十八周岁初次欺凌但情节恶劣的,同样可被拘留。
民事责任方面,霸凌者及其监护人须赔偿受害人医疗费、心理治疗费、误学损失等。学校如未履行报告或干预义务,也将承担相应过错责任。监护人拒不配合管教的,可能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刑事责任门槛已显著降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者,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杀人等八类犯罪负刑责。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者,如果实施故意杀人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追究刑责。
家长若明知子女实施霸凌仍隐瞒、销毁证据或阻挠调查,可能构成包庇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刑期可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法律强调家庭、学校、司法三方协同治理,杜绝“一放了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殴打、侮辱、恐吓他人,扰乱校园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十四至十六周岁多次违法或情节严重者,可执行拘留。
判刑年限取决于行为性质、伤害后果及行为人年龄。十六周岁以上实施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十四至十六周岁者仅对八类重罪负刑责,包括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如果造成重伤且手段恶劣,可能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刑期可升至十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虽实践中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十二至十四周岁者仅在极端情形下追责。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一旦定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但不得判处死刑。
多次实施霸凌、组织团伙欺凌、使用器械或拍摄传播视频等情节,均属从重处罚因素。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量主观恶性、悔罪态度、是否赔偿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或从轻处理。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2026年新法取消了十四至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初次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豁免条款。只要欺凌行为情节严重或一年内两次违法,公安机关即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十六至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初次实施欺凌,如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用暴力手段或导致受害人身心严重受损,同样可被拘留。拘留期限一般为五日至十五日,视情节轻重而定。
不满十四周岁的霸凌者虽不执行拘留,但公安机关可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包括心理干预、社区服务、行为矫正课程等。监护人必须配合执行,否则可能被训诫或强制参加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发现严重欺凌行为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公安机关报告。瞒报、迟报将导致学校负责人被处分。拘留不是目的,而是通过法律震慑遏制霸凌蔓延,促使未成年人敬畏规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原规定不执行拘留的情形已被修订。现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或者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执行行政拘留。不满十四周岁的,由监护人严加管教,并接受公安机关安排的矫治教育措施。
校园霸凌绝非孩子间的玩笑。2026年法律体系已构建起从教育矫治到刑事追责的全链条责任机制。家长、学校、社会必须共同守住法律底线,既保护受害者,也挽救施暴者。任何纵容与漠视,终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