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犯罪中,受害者是否有权获得赔偿?
根据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拐卖人口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同时也给受害者造成极大的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甚至可能影响其一生的生活和发展受害者有权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至一百四十六条详细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程序,其中包括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了受害人在人身权益遭受侵害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拐卖妇女儿童罪中,被拐卖者的年龄如何界定?
在刑法中,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一个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被拐卖者的年龄界定,主要涉及到两个层面:一是对“儿童”的年龄界定,二是对“妇女”的年龄界定。
1. 对于“儿童”的年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拐卖儿童罪中,只要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均被视为儿童,受到本罪的保护。
2. 对于“妇女”的年龄界定,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拐卖妇女罪中“妇女”的具体年龄范围。理论上讲,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如果成为被拐卖的对象,都将受到拐卖妇女罪的规制。但是,无论年龄大小,只要存在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拐卖妇女罪。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被拐卖者在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年龄界定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视为儿童,而对妇女则没有明确的年龄上限,只要其为女性且被以出卖为目的进行拐卖,就符合该罪名的主体要件。
在拐卖犯罪中,受害者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生活费、康复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充分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确保罪犯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充分赔偿。同时,国家和社会亦应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帮助受害者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