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仲裁委员会选定有何关系?
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向两个地方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是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二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这是因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地通常是劳动争议产生的实际地点,而用人单位所在地则是其法定注册地,两者都可能与争议有密切关系。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一般会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来确定。
【引用法条】
这一规定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流程有哪些步骤?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定方式。劳动仲裁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仲裁申请: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申请书中应包含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请求事项。
2. 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会书面说明理由。
3.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案件后五个工作日内组成仲裁庭,一般由一名或三名仲裁员组成。
4. 通知和答辩:仲裁庭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
5. 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在受理案件后的四十五日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6. 作出裁决:仲裁庭在审理结束后,应在六十日内作出裁决。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7. 送达裁决书:仲裁裁决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
8. 裁决的执行: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裁决,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以上流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的相关规定,如该法的第二十八条至第四十五条详细规定了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期限。同时,也需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因为仲裁也是民事诉讼的一种形式。
劳动合同履行地对于仲裁委员会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它不仅决定了可能的仲裁地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理解并正确运用这一法律规定是非常关键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援助,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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