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发现新车存在异常,应第一时间联系销售商或授权维修站进行检测,并要求出具书面故障诊断报告。切勿自行拆解或委托非授权机构维修,以免影响后续维权效力。
如果销售方推诿或维修多次仍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拨打12315平台反映情况。监管部门将组织调解,并督促经营者履行三包义务。
协商与投诉无效时,消费者有权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依据产品责任和合同违约双重路径审理案件。主张权利时需提供购车发票、三包凭证、维修记录等证据链,证明问题存在于交付前或属制造缺陷。
部分严重问题如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涉及安全的故障,消费者可直接要求退车或换车,无需经历多次维修程序。法律对涉及人身安全的质量缺陷给予更高保护强度。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交付之日起七日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动力蓄电池起火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车辆维修费、拖车费、检测费;间接损失包括因车辆停用导致的必要交通替代费用,如公共交通或租车支出。
如果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消费者还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财产修复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需满足严重后果条件,一般质量问题不支持此项请求。
赔偿责任主体首先是销售者,其承担三包义务后可向生产者追偿。消费者可选择向4S店或厂家主张权利,但通常以合同相对方即销售商为第一责任人。
提出赔偿要求应在合理期限内。三包有效期为三年或六万公里,先到为准。超出此期限但仍在整车质保期内的,仍可主张免费维修,但退换车权利不再适用。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可以,但需满足法定条件。交付后七日内出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直接退车。此类故障包括转向、制动、动力电池起火、燃油泄漏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
超过七日但在六十日内或行驶里程未达三千公里时,如果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未排除,消费者可要求退车或换车。此时需有完整维修记录作为依据。
非安全类故障如异响、电子系统失灵等,即使反复出现,通常不支持直接退车。除非该故障导致车辆主要功能丧失,且累计修理时间超过三十日,或同一问题维修五次以上仍未解决。
退车时,销售者应退还全部购车款,包括车辆购置税、保险(未生效部分)、上牌服务费等。消费者需配合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并交还随车文件及钥匙。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三十日,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五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要求更换或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