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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是否优先支付?

大律师网 2024-03-21    人已阅读
导读: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员工工资确实具有优先支付的地位。这一原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高度重视与保护。

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是否优先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中,破产企业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被列为第一顺位的清偿项目。这意味着,在破产清算程序开始后,首先要从破产财产中拨付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和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这是因为员工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基本报酬,关系到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在法律上享有高度的优先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如何保障职工基本生活费在破产清算期间的发放?

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职工基本生活费的保障是基于我国劳动法和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体现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属于破产费用中的第一顺位清偿项目,其中就包括了与职工基本生活直接相关的部分。

首先,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应依法接管企业的财产,并优先支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社会保险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在破产财产中优先于其他债权进行清偿。

其次,如果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无法全额支付职工的工资等费用,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职工,可以通过申请社会救助来暂时保障基本生活,但这并不免除破产企业或其财产管理人的法定支付义务。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各地的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措施,可以有效地在破产清算期间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发放。同时,律师在此过程中也应积极协助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及时跟进破产清算进程,确保相关费用得到合理合法的清偿。

社保缴纳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位置是什么?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具有法定优先权的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其财产应当首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其中就包括了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具体而言,在破产财产分配时,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被列为第一顺位的普通债权,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受偿。这是因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是破产法的重要目标之一,而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关乎其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因此在破产清算中具有法定优先权。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另外,《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即使在企业破产清算阶段,这一义务也不会免除,且应当优先保障这部分费用的支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确享有优先支付的权利。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效保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法律手段。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法院和管理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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