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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股权争议中保护小股东权益?

股权委托管理 2024-04-24    人已阅读
导读:在股权争议中,小股东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害。作为专业律师,为有效保护小股东权益,应从知情权保障、异议权行使、诉讼权利运用、寻求外部监管介入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与策略建议,确保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平等地位和利益不受侵犯。本回答将详细阐述这些方面,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说明。

如何在股权争议中保护小股东权益?

1. 知情权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了小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重要资料的权利。律师应协助小股东依法行使上述权利,确保其充分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及重大决策信息,以便及时发现并应对可能损害其权益的行为。

2. 异议权行使:对于可能侵害小股东权益的股东会决议,小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若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小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律师应指导小股东准确识别违法或违规行为,及时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3. 诉讼权利运用:在权益受损时,小股东可直接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责任人为被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即“派生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一百五十二条,当公司怠于追究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时,符合条件的小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利益提起诉讼。此外,针对分红、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确认等具体争议,律师应指导小股东依法提起直接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4. 寻求外部监管介入:在必要时,律师可协助小股东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机构投诉举报,请求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如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小股东有权举报,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0号)

如何通过调解途径处理股权纠纷?

在处理股权纠纷时,选择调解途径是基于我国“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调解制度的倡导与支持。调解具有程序简便、成本低廉、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合作关系等优势,尤其适用于股权纠纷这类涉及复杂商业关系和长期利益纠葛的案件。

1. 自愿性原则:调解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尊重其意思自治。在股权纠纷中,股东、公司或其他相关方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避免了诉讼或仲裁带来的对抗性和不确定性。

2. 灵活性与效率性:调解程序灵活,不受严格诉讼或仲裁规则限制,双方可以自主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利于快速解决纠纷,减少对公司运营的影响。同时,调解过程中可随时调整解决方案,适应股权纠纷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3. 保密性:调解过程及结果通常不公开,有利于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股东的个人隐私,防止纠纷信息对公司的市场形象和股价造成负面影响。

4. 执行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非诉调解达成的协议,双方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二、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509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这为股权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虽未直接规定调解解决股权纠纷,但其鼓励股东间友好协商、公平处理争议的精神与调解机制相契合。如第20条关于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时,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此条款实质上鼓励股东间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此类纠纷。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这意味着股权纠纷调解成功后,双方应直接履行协议,无需法院再作判决,进一步体现了调解的高效便捷。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事调解的原则、程序、效力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为股权纠纷调解提供了具体的程序指引。

三、操作步骤

1. 启动调解程序:当事人可自行协商选择专业调解机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各地商会调解中心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调解。

2. 选定调解员:当事人可共同选定一名或多名调解员,也可由调解机构指定。调解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公正、公平地协助双方解决纠纷。

3. 调解过程: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或线上调解会议,引导各方充分陈述意见、交换证据,协助寻找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可提出建议或方案,但最终决定权在于当事人。

4.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明确股权变更、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对于可能影响公司运营的重大事项,还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 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与执行:非诉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调解途径处理股权纠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有效保护各方利益,实现纠纷的和谐、高效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充分了解并运用调解规则,以提高调解成功率。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关键在于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情权、异议权、诉讼权以及寻求外部监管介入的权利。作为专业律师,我们将精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为小股东提供全程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确保其在股权争议中能够有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平、透明与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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