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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业务税收操作要领一

大律师网     2025-10-14

导读:股权投资业务税收操作要领一投资入股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

股权投资业务税收操作要领一

投资入股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

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按本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具体解读: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进行股权投资比如土地、股权、房产、车辆、技术等非货币性资产,债券是货币性资产,因为债券是确定性金额。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是公允的,是动态的。财税【2014】116号文件是为了鼓励企业投资,允许纳税人分期缴纳税款。在递延的五年期间里,如果出现亏损,是可以抵消当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需要评估报告,虚假评估造成税务损失,视为偷税。专利技术需转入公司名下。


技术入股递延纳税政策

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或个人选择适用上述任一项政策,均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持有递延纳税的股权期间,因该股权产生的转增股本收入,以及以该递延纳税的股权再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在当期缴纳税款。对股权激励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具体解读: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权的行为。可以递延到股权转让的时候,做递延纳税的备案,不用交税。生前赠与过户,转让金额不限,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内部转让,税务机关不计较金额偏低的问题,可根据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可根据该政策考虑税收筹划的问题。

本文作者:周亚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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