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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明确指定给一方的遗产算夫妻共有吗?

大律师网 2024-04-03    人已阅读
导读:如果遗嘱明确指定将遗产给予某一方,那么该遗产通常不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而是被视为个人财产。

遗嘱明确指定给一方的遗产算夫妻共有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的收益,以及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所得的财产则被视为个人财产。当遗嘱明确指定了遗产的归属,这份遗产将按照遗嘱执行,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何种情况下,未立遗嘱的已故配偶遗产不完全归生存配偶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生存的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通常会得到大部分甚至全部的遗产有几种情况会导致生存配偶不能完全获得已故配偶的遗产:

1. 存在其他法定继承人:除了配偶,还有子女、父母等也是法定继承人。如果已故配偶有子女或父母在世,他们也有权分享遗产。在这种情况下,遗产将按比例分配给所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2. 配偶有共同债务:如果已故配偶留有债务,生存配偶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生存配偶可能无法获得全部遗产。

3. 社会保障性质的财产:例如公租房社会保险金等,这些通常不会直接作为遗产分配

4. 遗赠或遗嘱行为:即使没有正式遗嘱,已故配偶也可能通过口头遗嘱(需满足特定条件才有效)或其他方式对部分财产进行了处理。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以上分析表明,即使没有遗嘱,生存配偶的遗产继承权也会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权利、债务清偿责任等因素的影响。

遗嘱对已故一方的婚前财产有何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一个人去世后,他/她的婚前财产可以通过遗嘱自由处分。如果逝者立有遗嘱,那么其婚前财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如果逝者没有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么其遗产(包括婚前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但有一些限制。例如,遗嘱不能剥夺配偶的基本生活保障,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比如遗嘱将全部财产赠给非亲属的第三方,而完全排除了配偶和子女,这样的遗嘱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这表明,婚前财产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这一条款明确了遗嘱的效力,即个人可以立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这条规定了在遗产分配时,需要先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共有财产,婚前财产直接作为遗产处理,婚后共有财产则需先分割一半给生存的配偶。

如果遗嘱明确规定了遗产的归属,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遗产也不会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而是归属于遗嘱指定的个人。但在实际操作中,若涉及到复杂的财产关系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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