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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保公积金在破产清算中有无保障?

大律师网 2024-04-18    人已阅读
导读: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企业破产清算中是有一定的保障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优先清偿。

员工社保公积金在破产清算中有无保障?

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优先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其中包括了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表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企业的法定责任,即使在破产清算中也需要优先考虑。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2.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经济赔偿与经济补偿在劳动纠纷中计算方式有何区别?

劳动法中,经济赔偿和经济补偿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它们在计算方式上有所区别。

1. 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通常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劳动者进行的一种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意味着经济赔偿的计算是基于经济补偿的两倍。

2.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则是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因单位原因被迫辞职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支付的一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和经济补偿的主要区别在于其适用的情形和计算基数,前者是违法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后者是对合法行为的补偿。

违约方何种行为导致双倍经济补偿?

合同法中,双倍经济补偿通常被称为“定金罚则”。当一方违反合同时,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那么违约方可能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的惩罚。这种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对违约行为进行威慑和惩罚。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即受益方)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即违约方)未履行其义务,那么违约方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反之,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有权保留定金。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法律规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和效果,即违约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有其他特殊约定。

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具有较高的优先权,员工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具体的清偿顺序和比例可能会受到破产财产总额、债权种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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