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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92条下的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影响量刑?

大律师网 2024-04-26    100人已阅读
导读:本回答主要探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中,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对量刑的影响。结论是,非法占有目的是构成集资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对量刑具有决定性影响,将直接关系到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刑罚轻重。

第192条下的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影响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非法占有目的”是该罪名的重要构成要件,对案件的定性和量刑起着关键作用。

首先,非法占有目的决定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集资活动中,如果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目的,即使其行为存在一定程度的违规或欺诈,但只要其主观上意图通过合法经营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一般不构成集资诈骗罪,而可能涉及其他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反之,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意图将集资款项据为己有或者用于挥霍、转移、隐匿等,使集资款无法返还,那么其行为将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其次,非法占有目的对量刑具有直接影响。根据《刑法》第19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及程度,是判断犯罪情节轻重、确定法定刑幅度的重要因素。具体来说:

1. 犯罪数额:非法占有目的下实施的集资诈骗行为,往往导致集资金额巨大,受害人众多,社会危害性严重,犯罪数额是量刑的重要参考,数额越大,刑罚越重。

2. 退赃情况: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强烈程度,通常体现在其对集资款项的处理上,如是否积极退赃、挽回损失。对于积极退赃、尽力减少被害人损失的行为人,司法实践中通常会酌情从轻处罚。

3. 认罪悔罪态度: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在被追诉过程中,若能真诚悔罪,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退赔,这将被视为酌定量刑情节,可能对其量刑产生减轻影响。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非法占有目的在案件审理中如何举证?

非法占有目的在案件审理中通常涉及刑事犯罪如诈骗罪、盗窃罪侵占罪财产类犯罪的认定,是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此类犯罪的关键因素之一。根据我国刑法理论,非法占有目的是一种主观心态,表现为行为人在实施相关行为时,意图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且无合法依据或理由由于主观心态无法直接观察,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需通过客观事实和证据进行推定。具体举证方法如下:

1. 行为人的言辞表述: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案发时或案发后,有过明确表示或暗示其意图占有他人财物的言语表述,如许诺归还但实际上并无归还能力或意愿,或者声称财物属于自己等,这些言辞可作为证明非法占有目的的直接证据。

2. 行为人的行为模式: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方式、手段、步骤等,能够反映其主观意图。如诈骗罪中,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盗窃罪中,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事后隐匿、销赃等行为,均能体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

3. 财物处置情况:行为人对所取得财物的实际处置情况,如是否用于个人消费、挥霍,是否藏匿、转移、变卖,是否拒绝返还或无力返还等,这些行为可以间接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4. 行为人事后的态度与行为:如案发后,行为人是否积极退还财物,是否主动赔偿损失,是否逃避侦查、审判等,这些行为可以作为判断其主观心态的重要参考。

5. 其他相关证据:如行为人的经济状况、生活消费水平、负债情况等,以及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各类证据,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行为人“盗窃”的行为即表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行为,以及“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构成该罪的核心要素。

3.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关于侵占罪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此处明确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非法占有目的在案件审理中的举证,需要结合行为人的言辞表述、行为模式、财物处置情况、事后的态度与行为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这些证据应符合证据规则,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并经法庭质证、认证后,才能作为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依据。同时,上述分析和举证过程应严格遵循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地评价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非法占有目的是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核心要素,对罪名的认定和量刑具有决定性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结合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具体表现、犯罪数额、退赃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综合考量,依法作出适当的量刑决定对于涉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而言,能否证明或反驳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将是辩护策略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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