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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伤保险条例对十级工伤赔偿有何规定?

大律师网 2024-03-19    10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被认定为十级工伤的劳动者,将依法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对十级工伤赔偿有何规定?

在具体规定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为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以及各地方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

十级工伤可否主张误工费及具体计算方式?

工伤赔偿中,十级工伤的劳动者有权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因工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劳动者,在经过停工留薪期后,如果因伤残造成功能障碍影响其劳动能力,导致实际收入减少,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一次性支付残疾赔偿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视为对后续误工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这里的“误工费”在工伤赔偿中主要体现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以及残疾赔偿金中对未来劳动收入减少的部分补偿,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民事侵权赔偿中的“误工费”。而对于超过停工留薪期后的误工损失,实践中通常会结合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十级工伤的员工除了可以获得相当于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因城市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查阅所在地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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