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期间社保如何续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个人也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当失业时,如果想保持社保连续性,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到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通常只包含这两项。失业保险则需要在失业期间通过申请失业保险金来维持,但不支持个人自行缴纳。
相关法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同时,参照各地方的社会保险实施细则,例如《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等,都有相关规定。

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在继承问题上的法律规定有何异同?
1.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福利制度,旨在保障公民在退休后的生活。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继承。但养老保险金的领取通常是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因此在参保人生前,除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能进行转让或提取。
2. 商业保险:商业保险,如人寿保险,其性质是合同行为,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签订合同,约定在一定条件下,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可以指定受益人,若投保人身故,保险金将直接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而非法定继承人。此外,商业保险的保单价值可以在投保人生前通过退保、贷款等方式实现,具有一定的财产性。
相关法条:
1.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个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
2.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在继承问题上的主要区别在于,养老保险的继承通常发生在参保人死亡后,且只能是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而商业保险的保险金支付可以直接给指定受益人,且在某些情况下,保单价值可以在投保人生前处置。
对于长期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应如何寻求法律援助?
1.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这是企业的法定责任。如果企业长期未缴纳养老保险,首先,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补缴。
2. 长期未缴纳养老保险可能会导致员工在退休后无法获得应有的养老金,影响其生活保障员工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3.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 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有义务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对于长期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要求企业补缴并赔偿相应损失。
失业期间的社保续交需要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可以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或者在找到新工作后由新雇主继续缴纳。建议在失业期间及时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详细信息,确保权益不受影响。同时,积极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以便尽早恢复由雇主全额缴纳社保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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