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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报告2

大律师网     2025-08-22

导读: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为一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原告中国某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被告天台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签订《室分技术服务协议》,约定由某甲公司为某乙公司提供室分系统搭建技术服务,合同总金额为330万元(含税)。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60%(198万元) ...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为一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原告中国某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被告天台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签订《室分技术服务协议》,约定由某甲公司为某乙公司提供室分系统搭建技术服务,合同总金额为330万元(含税)。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60%(198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40%(132万元)。某甲公司依约完成服务并通过验收,但某乙公司仅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剩余132万元未支付。某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

1、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某甲公司是否已履行合同义务?

3、某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三、法院判决

浙江省某法院经审理认为:

1、双方签订的《室分技术服务协议》合法有效。

2、某甲公司已按约完成技术服务并通过验收,履行了合同义务。

3、某乙公司未按约支付第二笔款项,构成违约。

4、法院判决某乙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某甲公司132万元报酬,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6680元。

四、法律分析

1、合同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即有效。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确认其效力正确。

2、合同履行

    某甲公司已完成协议约定的室分系统搭建、信号调试及验收工作,并有银行回单、发票、照片等证据佐证,符合《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二条关于技术服务合同履行完毕的规定。

3、违约责任

    某乙公司未按约支付第二笔款项,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法院判决其支付剩余款项及迟延履行利息,符合法律规定。

4、程序合法性

    某乙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程序合法。

五、案例启示

1、合同条款需明确

    本案中,合同对付款条件、验收标准等约定清晰,为原告胜诉奠定了基础。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细化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证据保存至关重要

    某甲公司提供了协议、发票、验收记录等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其履行了合同义务。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应注重保存相关证据。

3、及时主张权利

    某甲公司在多次催告无果后及时提起诉讼,避免了诉讼时效风险。对于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4、被告缺席的风险

    某乙公司未到庭答辩,放弃了抗辩权利。企业应重视诉讼程序,积极应诉以避免不利后果。

六、结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法院的判决维护了守约方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民法典》对合同严守原则的贯彻。对于企业而言,应注重合同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留痕,并在发生纠纷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案中,原告的诉讼策略和证据准备充分,是其胜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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