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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报告

大律师网     2025-09-08

导读: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背景     本案系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涉及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程款结算争议。上诉人杨某作为分包方,与被上诉人陶某某(实际施工人)就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工程款计算产生分歧,涉案金额约30万元。 (二)基本案情 合同签订:2021年7月,杨某与陶某某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 ...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背景

    本案系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涉及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程款结算争议。上诉人杨某作为分包方,与被上诉人陶某某(实际施工人)就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工程款计算产生分歧,涉案金额约30万元。

(二)基本案情

合同签订:2021年7月,杨某与陶某某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约定陶某某负责某项目石膏抹灰工程,采用计件承包方式。

施工过程:陶某某完成了19#、25#楼的施工工作,期间产生合同外增量工程。

结算争议:

陶某某主张:按双方2023年6月签署的《工程量确认单》,尚欠工程款13.2万元

杨某抗辩:应按原合同单价计算,已超付工程款

诉讼过程:一审法院支持陶某某部分诉请,判决杨某支付8万余元及利息。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二、争议焦点分析

(一)工程款计算依据

陶某某主张:以双方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为准

杨某抗辩:应按原合同单价执行,确认单附条件(需总包签订补充协议)

(二)工程量认定

是否包含合同外增量工程

签证项目的法律效力

(三)付款条件

补充协议未签订是否影响付款义务

质量争议与付款关系

三、法院裁判要点

合同效力:认定合同无效(违法分包),但工程已交付使用,可参照合同折价补偿。

结算依据:采信双方签署的《工程量确认单》,认定其可变更原合同计价条款。

举证责任:杨某未能证明代工费用与陶某某的因果关系,承担不利后果。

合同相对性:驳回陶某某对总包方的诉请。

四、建工案件风险提示

(一)签约阶段

审查合同主体资质

明确工程范围及计价方式

约定变更签证流程

(二)履约阶段

过程资料管理:

规范签证单签署(内容、权限、程序)

保存现场影像资料

重要事项书面确认

质量管控:

按约施工并留存记录

质量问题及时书面提出

竣工验收材料完整保存

(三)结算阶段

定期对账并签字确认

区分合同内与增量工程

明确结算文件法律效力

五、代理策略建议

(一)施工方维权要点

证据收集:

合同及补充协议

经确认的工程量文件

验收证明

往来函件

诉讼策略:

主张结算文件效力

要求司法鉴定(必要时)

援引《民法典》第793条

(二)发包方应诉策略

质量抗辩:

提供验收不合格证据

申请质量鉴定

举证整改费用

付款条件:

证明付款条件未成就

主张抵扣事由

增量工程:

否认未经确认的增量

主张擅自施工责任

六、案件启示

结算文件重要性: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文件可突破原合同约定。

过程管理关键性:规范签证管理可有效防范风险。

质量争议举证:发包方主张质量不合格需充分举证。

专业律师价值:建设工程案件需结合行业惯例与法律规定。

本案例提示建设工程参与者应当强化过程管理,注重证据保存,发生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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